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建[2024]26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3
实施时间: 2024-1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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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为全面规范我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现将《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原则上按照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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