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计算缴纳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税[2025]2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6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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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甘肃矿区财政局: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和增值税的现行规定,现将《总分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计算缴纳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总分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计算缴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省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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