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鄂人社发[2024]4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30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1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社、民政、财政、国资、工会、工商联、税务、金融监管部门,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为积极推动我省企业年金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年金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加大企业年金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年金服务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