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水平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交通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9-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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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邮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水平,现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全省“5+2就业之家”服务范围,提供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组织开展“工益就业”系列活动,指导各地与头部平台在赣分支机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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