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七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5]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8
实施时间: 2025-1-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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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促进我省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当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奖补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开展精细化用工服务。组织“访企问需”,建立辖区内重点企业需求清单和联系对接机制。对为各类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社会机构(含商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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