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5]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26
实施时间: 2025-4-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06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