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关于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发[202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14
实施时间: 2025-1-1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