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晋人社厅发[2021]4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7-28
实施时间: 2021-7-28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1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脱贫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