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16
实施时间: 2025-1-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9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对以下税务规范性文件予以全文废止。
  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洪山区所辖4个行政村移交东湖开发区托管后有关税务事项的意见》(武国税发〔1999〕200号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公布现行有效)
  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江夏区郑桥村等移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后有关税务事项的通知》(武国税发〔2000〕141号制定、国家税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