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库[2025]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24
实施时间: 2025-1-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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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范围包括各预算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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