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资环[2021]3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9-28
实施时间: 2021-9-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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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能源局、水务(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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