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资办[2021]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2
法规类型: 山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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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行为,推动国有资产安全有序流转,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资产转让事项的谋划、部署、推动和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应明确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转让范围,确保对本企业资产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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