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财预[2025]6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15
实施时间: 2025-1-15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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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6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4〕15号)等要求,结合丽水实际,我们制定《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详见附件),经丽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附件:丽水市政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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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xlsx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