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江西 分离社会职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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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驻赣央企主管部门、各驻赣央企江西总部、有关省属集团公司: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7〕85号)文件精神,剥离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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