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市监办发[2021]51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21-9-2
实施时间: 2021-9-2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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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管局,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1年9月2日

相关附件:
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