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发文文号: 苏市监规[2024]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12-30
实施时间: 2025-2-1
失效时间: 2030-1-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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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监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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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doc    
2.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