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采购[2025]9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22
实施时间: 2025-1-22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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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燕山财政分局:
  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财办库〔2024〕26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严格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管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拟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申报预算前应按要求报送配备更新计划至对应的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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