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国资运作[2016]313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8-9
实施时间: 2016-8-9
法规类型: 担保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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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所出资企业,新区集团:
  为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提高集团管理水平,做到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管,事后强化问责,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福州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各企业认真制定本企业担保管理制度,于9月30日前报我委备案,并及时反映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附件:福州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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