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50106-20250110]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0
实施时间: 2025-1-2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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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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