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乐企联用的规范指引[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17
实施时间: 2025-1-1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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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概 述
  一、乐企简介
  乐企是Natural System(意为“自有信息系统”)的音译,是税务部门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内嵌、数据互通的涉税服务。
  乐企按提供服务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分为乐企自用、乐企联用等。乐企自用是对具备自有信息系统、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其有控制关系的下属企业,提供与税务信息系统直连的数电发票使用、税费申报等涉税服务。乐企联用是指企业向依托其信息系统开展交易活动而没有控制关系的其他企业,提供数电发票使用、税费申报等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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