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6
实施时间: 2025-1-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 邮递信件:地址为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