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规[2024]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11-25
实施时间: 2024-12-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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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为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有效提升参保缴费质量,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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