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9
实施时间: 2025-1-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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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稳妥有序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全疆范围内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有意愿调整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连队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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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调整)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导入模板.xls    
附件3: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xls    
附件4: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职工个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