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资发[2021]1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2-1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浙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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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委直属单位:
  《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暂行办法》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国资委
  2021年12月1日

  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稳妥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突破口作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浙江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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