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民社登发[202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7
实施时间: 2025-1-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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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市民政局将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一)对象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经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2024年6月30日及以前经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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