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5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统计函[2024]4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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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
  根据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附件5《2025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附件6《本国子目注释表》和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统计分析司组织修订形成了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2025年版《商品目录》),并更新维护了相关统计商品参数。2025年版《商品目录》修订情况和相关参数表已上传至统计分析司网站,请各关在“常用参数/基础参数”栏目下浏览并下载使用。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5年版《商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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