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税函[2024]33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失效时间: 2025-12-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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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经国务院同意,《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署税函〔2021〕131号印发)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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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25-7-23
实施时间: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