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住房交易契税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13
实施时间: 2024-12-13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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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为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保障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细,现制定以下具体操作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级财政、税务、住建(房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办事大厅、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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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doc    
附件2: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