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4]7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5-2-1
失效时间: 2030-1-31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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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27日

  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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