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3
实施时间: 2025-1-3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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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效,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现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一、登记备案要求
  (一)境外会计组织拟设代表机构业务活动仅限于北京市的(以下简称境外会计组织),应当经过北京市财政局同意,并提交以下材料:
  1.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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