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根据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水平的幅度给予企业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减税涨薪]政策建议[第1593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7-9
实施时间: 2024-7-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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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田冰代表:
  您提出的根据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水平的幅度给予企业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减税涨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位置,坚持“三企联动”“三资齐抓”,全力打造优化环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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