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24]32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30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水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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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授权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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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