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06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3]8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25
实施时间: 2023-4-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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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袁敏代表:
  《关于保留莆田无仓储成品油产业园的建议》 (第1606号)已收悉。现就您提案中的“税务部门对无仓储批发模式给予归口及正常开票”建议答复如下:
  成品油行业涉及国家能源安全, 与国家经济命脉紧密相关,冶炼、运输、仓储、批发、零售等各环节都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目前,行业内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应急管理部、 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为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月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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