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减半收取2025年交割和行权[履约]手续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金所发[2024]76号
发文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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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减半收取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股指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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