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4]1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17
实施时间: 2024-4-17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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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办法的提案》(2024109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并始终积极主动与贵厅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历史遗留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转移涉税问题,相关税收政策和工作举措包括:
  关于提案中“集中安置房由于历史原因,有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但手续不完整或有关税费未缴清的,无法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土地契税等税款未结清,并不是造成无法进行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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