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8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4]1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24
实施时间: 2024-4-24
法规类型: 消费税 环境保护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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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张帆委员:
  《关于推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的提案》(20241189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现已出台惠及推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积极贯彻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的相关税收政策
  (一)消费税方面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二)环境保护税方面
  环境保护税针对排放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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