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24]1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1-11
实施时间: 2024-11-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不断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
  统一基本政策。坚持&l......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