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规[2024]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12-26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9-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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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保障食品安全,引导、督促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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