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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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
  一、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各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1.5%。
  二、首次产生土地增值税预征纳税义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增值率大于5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预征率为3.5%;预计增值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预征率为5%;预计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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