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25]2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25-1-1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