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办发[2024]104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4-12-27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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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为稳妥有序做好新《公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过渡期安排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选择设置监事会,或选择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申请挂牌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制定调整计划并确保于挂牌前完成调整。
  申请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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