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4-12-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5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25年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月17日。
  二、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须申报2024年底前仍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的年度缴费工资。
  三、申报路径。缴费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宁波(https://etax.ningbo.chinata......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