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资[2024]13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2-25
实施时间: 2024-12-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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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及《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4〕161号)等,现就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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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xls    
附件2.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填报说明提纲.docx    
附件3.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分析报告提纲.docx    
附件4.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