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规[2024]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2-20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9-12-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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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0日

  关于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

  为持续巩固拓展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成果,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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