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5年度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4]15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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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决定减免相关交易和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5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政策和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三、免收2025年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现券交易(转让)、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转让)及债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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