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1198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3-12-29
法规类型: 公司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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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行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义务,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按照规定和约定的各项要求,披露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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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