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2024]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12-18
实施时间: 2024-12-18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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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1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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