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农经规[2024]17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12-3
实施时间: 2024-1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农业农村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3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