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住建发[2024]27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4-1
实施时间: 2024-4-1
失效时间: 2029-3-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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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秩序,统筹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9号令)、《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建房〔2020〕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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