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甘肃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财税[2024]19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20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水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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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水务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农林水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甘肃矿区财政局、水利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做好我省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甘肃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为9%,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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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甘肃省水资源税税目税额表.pdf